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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书中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内容精辟深刻,文字优美而富有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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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1945年生于上海,当代著名作家、学者。主要作品:纪实文学:《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岁月与性情——我的心灵自传》散文集:《守望的距离》《各自的朝圣路》《安静》《善良丰富高贵》随感集:《人与永恒》《风中的纸屑》《内在的从容》学术著作:《尼采:在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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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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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一版序
二版序
香港版序
三版序
人
自然和生命
爱
孤独
真实
哲学
艺术
诗
美
人生
幸福和痛苦
超脱
幽默
读书
写作
天才
女人和男人
婚姻
感觉
态度
思想
信仰
精神现象
世态人情
死
时间和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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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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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惟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
“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把自己当做尺度去衡量万物,寻求万物的意义。可是,当他寻找自身的意义时,用什么作尺度呢?仍然用人吗?尺度与对象同一,无法衡量。用人之外的事物吗?人又岂肯屈从他物,这本身就贬低了人的存在的意义。意义的寻求使人陷入二律背反。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我们读英雄探宝的故事,吸引我们的并不是最后找到的宝物,而是探宝途中惊心动魄的历险情境。寻求意义就是一次精神探宝。
维持和繁衍生命是人的动物性,寻求生命的意义则是人的神性。但人终究不是神,所以,意义是一个悖论的领域。其中,生与死、爱与孤独是两项最大悖论。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
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
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在极其无聊的时候,有时我会突然想到造物主的无聊。是的,他一定是在最无聊而实在忍受不下去的时候,才造出人来的。人是他的一个恶作剧,造出来替他自己解闷儿。他无休无止地活在一个无始无终的世界上,当然会无聊,当然需要解闷儿。假如我有造物主的本领,当我无聊时说不定也会造一些小生灵给自己玩玩。
让我换一种说法——
这是一个荒谬的宇宙,永远存在着,变化着,又永远没有意义。它为自身的无意义而苦闷。人就是它的苦闷的产物。
所以,人的诞生,本身是对无意义的一个抗议。
在希腊神话中,造人的不是至高无上的神——宙斯,而是反抗宙斯的意图因而受到酷刑惩罚的普罗米修斯。这要比基督教的创世说包含更多的真理。人类的诞生是反抗上帝意志的结果。
自由、正义、美、真理、道德、爱、理想、进步……这一切美好的词眼,在人类心目中是一种安慰,由一位神的眼光看来却是一种讽刺。
人这脆弱的芦苇是需要把另一支芦苇想像成自己的根的。
我喜欢的格言: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包括弱点。
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
有时候,我们需要站到云雾上来俯视一下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们,这样,我们对己对人都不会太苛求了。
既然我们人人注定要下地狱,我们身上怎么会没有这样那样的弱点呢?当然,每人通往地狱的道路是不同的。
有时候,我对人类的弱点怀有如此温柔的同情,远远超过对优点的钦佩。那些有着明显弱点的人更使我感到亲切。
一个太好的女人,我是配不上的。她也不需要我,因为她有天堂等着她。可是,突然发现她有弱点,有致命的会把她送往地狱的弱点,我就依恋她了。我要守在地狱的门前,阻止她进去……
有时候,我会对人这种小动物忽然生出一种古怪的怜爱之情。他们像别的动物一样出生和死亡,可是有着一些别的动物无法想像的行为和嗜好。其中,最特别的是两样东西:货币和文字。这两样东西在养育他们的自然中一丁点儿根据也找不到,却使多少人迷恋了一辈子,一些人热衷于摆弄和积聚货币,另一些人热衷于摆弄和积聚文字。由自然的眼光看,那副热衷的劲头是同样地可笑的!
没有一种人性的弱点是我所不能原谅的,但有的是出于同情,有的是出于鄙夷。
鼾声、响屁、饱嗝……这些声响之所以使人觉得愚蠢,是因为它们暴露了人的动物性一面。
希腊人混合兽性和神性而成为人。中国人排除兽性和神性而成为人。
给人带来最大快乐的是人,给人带来最大痛苦的也是人。
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施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
心理学家们说:首先有欲望,然后才有禁忌。但事情还有另一面:首先有禁忌,然后才有触犯禁忌的欲望。犯禁也是人的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在儿童身上即可找出大量例证。
人在失去较差的之时,就去创造较好的。进步是逼出来的。
人是难变的。走遍天涯海角,谁什么样还是什么样,改变的只是场景和角色。
人不由自主地要把自己的困境美化,于是我们有了“怀才不遇”、“红颜薄命”、“大器晚成”、“好事多磨”等说法。
每个人的个性是一段早已写就的文字,事件则给它打上了重点符号。
肉体使人难堪不在于它有欲望,而在于它迟早有一天会因为疾病和衰老而失去欲望,变成一个奇怪的无用的东西。这时候,再活泼的精神也只能无可奈何地眼看着肉体衰败下去,自己也终将被它拖向衰败,与它同归于尽。一颗仍然生气勃勃的心灵却注定要为背弃它的肉体殉葬,世上没有比这更使精神感到屈辱的事情了。所谓灵与肉的冲突,惟在此时最触目惊心。
每年开春,仿佛无意中突然发现土中冒出了稚嫩的青草,树木抽出了小小的绿芽,那时候会有一种多么纯净的喜悦心情。记得小时候,在屋外的泥地里埋几粒黄豆或牵牛花籽,当看到小小的绿芽破土而出时,感觉到的也是这种心情。也许天下生命原是一家,也许我曾经是这么一棵树,一棵草,生命萌芽的欢欣越过漫长的进化系列,又在我的心里复苏了?
唉,人的心,进化的最高产物,世上最复杂的东西,在这小小的绿芽面前,才恢复了片刻的纯净。
现在,我们与土地的接触愈来愈少了。砖、水泥、钢铁、塑料和各种新型建筑材料把我们包围了起来。我们把自己关在宿舍或办公室的四壁之内。走在街上,我们同样被房屋、商店、建筑物和水泥路面包围着。我们总是活得那样匆忙,顾不上看看天空和土地。我们总是生活在眼前,忘掉了永恒和无限。我们已经不再懂得土地的痛苦和渴望,不再能欣赏土地的悲壮和美丽。
这熟悉的家、街道、城市,这熙熙攘攘的人群,有时候我会突然感到多么陌生,多么不真实。我思念被这一切覆盖着的永恒的土地,思念一切生命的原始的家乡。
久住城市,偶尔来到僻静的山谷湖畔,面对连绵起伏的山和浩渺无际的水,会感到一种解脱和自由。然而我想,倘若在此定居,与世隔绝,心境也许就会变化。尽管看到的还是同样的山水景物,所感到的却不是自由,而是限制了。
人及其产品把我和自然隔离开来了,这是一种寂寞。千古如斯的自然把我和历史隔离开来了,这是又一种寂寞。前者是生命本身的寂寞,后者是野心的寂寞。那种两相权衡终于承受不了前一种寂寞的人,最后会选择归隐。现代人对两种寂寞都体味甚浅又都急于逃避,旅游业因之兴旺。
“生命”是一个美丽的词,但它的美被琐碎的日常生活掩盖住了。我们活着,可是我们并不是时时对生命有所体验的。相反,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是像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
人们追求幸福,其实,还有什么时刻比那些对生命的体验最强烈最鲜明的时刻更幸福呢?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生命平静地流逝,没有声响,没有浪花,甚至连波纹也看不见,无声无息。我多么厌恶这平坦的河床,它吸收了任何感觉。突然,遇到了阻碍,礁岩崛起,狂风大作,抛起万丈浪。我活着吗?是的,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活着。
情欲是走向空灵的必由之路。本无情欲,只能空而不灵。
愈是自然的东西,就愈是属于我的生命的本质,愈能牵动我的至深的情感。例如,女人和孩子。
现代人享受的花样愈来愈多了。但是,我深信人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
最自然的事情是最神秘的,例如做爱和孕育。各民族的神话岂非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源头?
生命与生命之间的互相吸引。我设想,在一个绝对荒芜、没有生命的星球上,一个活人即使看见一只苍蝇或一只老虎,也会发生亲切之感的。
文化是生命的花朵。离开生命本原,文化不过是人造花束,中西文化之争不过是绢花与塑料花之争。
文化是生命的表达形式。当文化不能表达生命,反而压抑生命的时候,生命的紧张感就增大。这时候,需要改变旧文化,创造新文化,以重新表达生命。但文化的改造不必从文化开始,有时候,直接表达生命的紧张感、危机感,这种表达本身就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现代西方非理性主义文化就是这样形成的。
我们这里也开始大谈非理性主义了,但是,谈得何其轻松。我的朋友说得好:“非理性主义本来是要表达生命的紧张感,现在我们却拿来加上中国的老庄、禅之类,调成一杯可笑之极的鸡尾酒,获得自我陶醉。”
我骑着自行车,视线越过马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停留在傍晚深蓝色的天空上。多么深邃的蓝色啊。我的灵魂仿佛不由自主地投入这蓝色的宇宙之海,潜向无底的深渊。天色愈来愈浓,我愈潜愈深,明知没有生还的希望,却仍然放任自己下沉。
橘黄色的路灯,红绿灯,在深蓝色天空的背景下闪着鲜艳的光芒。色彩的魔力,色彩的梦。色彩的力量纯粹是魔术和梦幻的力量,它刺激眼睛,使人想入非非,被光的旋律催眠,陷入幻觉之中。
我想起了亚当斯的黑白摄影。那是另一种力量。除去了色彩的迷惑,物质世界直接呈现在眼前——不,毋宁说是展现在你的手下,视觉成了触觉的替代,你可以触摸到山岭的粗糙,流沙的细腻,树枝的坚硬,草叶的柔软。透过黑白摄影,你不是看到世界的幻象,而是摸到了质料本身。
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
我寻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却发现到处都是广告喇叭、商业性娱乐设施和凑热闹的人群。
我皱着眉头。你问我想干什么?我想把天下发出噪音的金属器具,从刀锯斧刨,到机器马达,统统投进熔炉,然后铸成一座沉默的雕像。
游览名胜,我往往记不住地名和典故。我为我的坏记性找到了一条好理由——
我是一个直接面对自然和生命的人。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
爱的价值在于它自身,而不在于它的结果。结果可能不幸,可能幸福,但永远不会最不幸和最幸福。在爱的过程中间,才会有“最”的体验和想像。
爱情的发生需要适宜的情境。彼此太熟悉,太了解,没有了神秘感,就不易发生爱情。当然,彼此过于陌生和隔膜,也不能发生爱情。爱情的发生,在有所接触又不太稔熟之间,既有神秘感,又有亲切感,既能给想像力留出充分余地,又能使吸引力发挥到最满意的程度。
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只知道,如果那张脸庞没有使你感觉到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依恋的哀愁,那你肯定还没有爱。
人们常说,爱情使人丧失自我。但还有相反的情形:爱情使人发现自我。在爱人面前,谁不是突然惊喜地发现,他自己原来还有这么多平时疏忽的好东西?他渴望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给爱人,于是他寻找,他果然找到了。呈献的愿望导致了发现。没有呈献的愿望,也许一辈子发现不了。
与其说有理解才有爱,毋宁说有爱才有理解。爱一个人,一本书,一件艺术品,就会反复玩味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这本书的一字一句,这件作品的细枝末节,自以为揣摩出了某种深长意味,于是,“理解”了。
爱情是灵魂的化学反应。真正相爱的两人之间有一种“亲和力”,不断地分解,化合,更新。“亲和力”愈大,反应愈激烈持久,爱情就愈热烈巩固。
最强烈的爱都根源于绝望,最深沉的痛苦都根源于爱。
幸福是难的。也许,潜藏在真正的爱情背后的是深沉的忧伤,潜藏在现代式的寻欢作乐背后的是空虚。两相比较,前者无限高于后者。
一切终将黯淡,惟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
爱情与事业,人生的两大追求,其实质为一,均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某一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
人在爱情中自愿放弃意志自由,在婚姻中被迫放弃意志自由。性是意志自由的天敌吗?
也许,性爱中总是交织着爱的对立面——恨,或者惧。拜伦属于前者,歌德属于后者。
情种爱得热烈,但不专一。君子爱得专一,但不热烈。此事古难全。不过,偶尔有爱得专一的情种,却注定没有爱得热烈的君子。
爱一个人,就是心疼一个人。爱得深了,潜在的父性或母性必然会参加进来。只是迷恋,并不心疼,这样的爱还只停留在感官上,没有深入到心窝里,往往不能持久。
凡正常人,都兼有疼人和被人疼两种需要。在相爱者之间,如果这两种需要不能同时在对方身上获得满足,便潜伏着危机。那惯常被疼的一方最好不要以为,你遇到了一个只想疼人不想被人疼的纯粹父亲型的男人或纯粹母亲型的女人。在这茫茫宇宙间,有谁不是想要人疼的孤儿?
爱就是对被爱者怀着一些莫须有的哀怜,做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怕她(或者他)冻着饿着,担心她遇到意外,好好地突然想到她有朝一日死了怎么办,轻轻地抚摸她好像她是病人又是易损的瓷器。爱就是做被爱者的保护人的冲动,尽管在旁人看来这种保护毫无必要。
“我爱你。”
“不,你只是喜欢我罢了。”她或他哀怨地说。
“爱我吗?”
“我喜欢你。”她或他略带歉疚地说。
在所有的近义词里,“爱”和“喜欢”似乎被掂量得最多,其间的差异被最郑重其事地看待。这时男人和女人都成了最一丝不苟的语言学家。
给爱情划界时不妨宽容一些,以便为人生种种美好的遭遇保留怀念的权利。
让我们承认,无论短暂的邂逅,还是长久的纠缠,无论相识恨晚的无奈,还是终成眷属的有情,无论倾注了巨大激情的冲突,还是伴随着细小争吵的和谐,这一切都是爱情。每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经历不是一座静止的纪念碑,而是一道流动的江河。当我们回顾往事时,我们自己不必否认,更不该要求对方否认其中任何一段流程、一条支流或一朵浪花。
爱情不论短暂或长久,都是美好的。甚至陌生异性之间毫无结果的好感,定睛的一瞥,朦胧的激动,莫名的惆怅,也是美好的。因为,能够感受这一切的那颗心毕竟是年轻的。生活中若没有邂逅以及对邂逅的期待,未免太乏味了。人生魅力的前提之一是:新的爱情的可能性始终向你敞开着,哪怕你并不去实现它们。
我不相信人一生只能爱一次,我也不相信人一生必须爱许多次。次数不说明问题。爱情的容量即一个人的心灵的容量。你是深谷,一次爱情就像一道江河,许多次爱情就像许多浪花。你是浅滩,一次爱情只是一条细流,许多次爱情也只是许多泡沫。
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论爱情。
现实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厌倦。然而,无奈留下了永久的怀恋,厌倦激起了常新的追求,这又未尝不是爱情本身的成功。
说到底,爱情是超越于成败的。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你能说你做了一个成功的梦或失败的梦吗?
爱情既是在异性世界中的探险,带来发现的惊喜,也是在某一异性身边的定居,带来家园的安宁。但探险不是猎奇,定居也不是占有。毋宁说,好的爱情是双方以自由为最高赠礼的洒脱,以及决不滥用这一份自由的珍惜。
在崇拜者与被崇拜者之间隔着无限的距离,爱便是走完这个距离的冲动。一旦走完,爱也就结束了。
比较起来,以相互欣赏为基础的爱要牢靠得多。在这种情形下,距离本来是有限的,且为双方所乐于保持,从而形成了一个弹性的场。
性爱是人生之爱的原动力。一个完全不爱异性的人不可能爱人生。
人大约都这样:自己所爱的人,如果一定要失去,宁愿给上帝或魔鬼,也不愿给他人。
正像恋爱者夸大自己的幸福一样,失恋者总是夸大自己的痛苦。
在失恋的痛苦中,自尊心的受挫占了很大比重。
我爱她,她成了我的一切,除她之外的整个世界似乎都不存在了。
那么,一旦我失去了她,是否就失去了一切呢?
不。恰恰相反,整个世界又在我面前展现了。我重新得到了一切。
未经失恋的人不懂爱情,未曾失意的人不懂人生。
你是看不到我最爱你的时候的情形的,因为我在看不到你的时候才最爱你。
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倘用理性的刀刃去解析梦,再美丽的梦也会失去它的美。弗洛伊德对梦和性意识的解析就破坏了不少生活的诗意。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生活本身使梦破灭了,这时候,对梦作理性的反省,认清它的美的虚幻,其实是一种解脱的手段。我相信毛姆就属于这种情况。
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到世上来一趟,为不多的几颗心灵所吸引,所陶醉,来不及满足,也来不及厌倦,又匆匆离去,把一点迷惘留在世上。
“生命的意义在于爱。”
“不,生命的意义问题是无解的,爱的好处就是使人对这个问题不求甚解。”
食欲引起初级革命,性欲引起高级革命。
一切迷恋都凭借幻觉,一切理解都包含误解,一切忠诚都指望报答,一切牺牲都附有条件。
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
也许孤独是爱的最意味深长的赠品,受此赠礼的人从此学会了爱自己,也学会了理解别的孤独的灵魂和深藏于它们之中的深邃的爱。从而为自己建立了一个珍贵的精神世界。
孤独是人的宿命,它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世界上一个旋生旋灭的偶然存在,从无中来,又要回到无中去,没有任何人任何事情能够改变我们的这个命运。
是的,甚至连爱也不能。凡是领悟人生这样一种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爱得最热烈时也不会做爱的奴隶。
和别人混在一起时,我向往孤独。孤独时,我又向往看到我的同类。但解除孤独毕竟只能靠相爱相知的人,其余的人扰乱了孤独,反而使人更感孤独,犹如一种官能,因为受到刺激而更加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宁可选择孤独。
每逢节日,独自在灯下,心中就有一种非常浓郁的寂寞,浓郁得无可排遣,自斟自饮生命的酒,别有一番酩酊。
人生作为过程总要逝去,似乎哪种活法都一个样。但就是不一样。我需要一种内在的沉静,可以以逸待劳地接收和整理一切外来印象。这样,我才觉得自己具有一种连续性和完整性。当我被过于纷繁的外部生活搅得不复安宁时,我就断裂了,破碎了,因而也就失去了吸收消化外来印象的能力。
世界是我的食物。人只用少量时间进食,大部分时间在消化。独处就是我消化世界。
在静与闹、孤独与合群之间,必有一个适合于我的比例或节奏。如果比例失调,节奏紊乱,我就会生病——太静则抑郁,太闹则烦躁。抑郁使我成为诗人,烦躁使我成为庸人。
一个精神上自足的人是不会羡慕别人的好运气的,尤其不羡慕低能儿的好运气。
活动和沉思,哪一种生活更好?
有时候,我渴望活动、漫游、交往、恋爱、冒险、成功。如果没有充分尝试生命的种种可能性就离开人世,未免太遗憾了。但是,我知道,我的天性更适合于过沉思的生活。我必须休养我的这颗自足的心灵,惟有带着这颗心灵去活动,我才心安理得并且确有收获。
如果没有好胃口,天天吃宴席有什么乐趣?如果没有好的感受力,频频周游世界有什么意思?反之,天天吃宴席的人怎么会有好胃口,频频周游世界的人怎么会有好的感受力?
心灵和胃一样,需要休息和复原。独处和沉思便是心灵的休养方式。当心灵因充分休息而饱满,又因久不活动而饥渴时,它就能最敏锐地品味新的印象。
所以,问题不在于两者择一。高质量的活动和高质量的宁静都需要,而后者实为前者的前提。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
健谈者往往耐不得寂寞,因为他需要听众。寡言者也需要听众,但这听众多半是他自己,所以他比较安于独处。
有的人只有在沸腾的交往中才能辨认他的自我。有的人却只有在宁静的独处中才能辨认他的自我。
没有自己独居的处所是多么可怕的事,一切都暴露无遗了。在群居中,人不得不掩饰和压抑自己的个性。在别人目光的注视下,谁还能坐在那里恬然沉思,捕捉和记录自己的细微感受。住宅危机导致了诗和哲学的生态危机。
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去学会深刻。
当然前提是:如果孤独是可以学会的话。
获得理解是人生的巨大欢乐。然而,一个孜孜以求理解、没有旁人的理解便痛不欲生的人却是个可怜虫。
被人理解是幸运的,但不被理解未必就是不幸。一个把自己的价值完全寄托于他人的理解上面的人往往并无价值。
人与人之间的理解或不理解是命运,误会却是命运的捉弄。我坦然接受命运,但为命运的捉弄悲戚。
可是,何必表白呢?表白是理解的死亡证书。
知道痛苦的价值的人,不会轻易向别人泄露和展示自己的痛苦,哪怕是最亲近的人。
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又不陷于孤独,这怎么可能呢?然而,尽管注定孤独,仍然会感觉到孤独的可怕和难以忍受。上帝给了他一颗与众不同的灵魂,却又赋予他与普通人一样的对于人间温暖的需要,这正是悲剧性之所在。
说到底,在这世界上,谁的经历不是平凡而又平凡的?心灵历程的悬殊才在人与人之间铺下了鸿沟。
无聊、寂寞、孤独是三种不同的心境。无聊是把自我消散于他人之中的欲望,它寻求的是消遣。寂寞是自我与他人共在的欲望,它寻求的是普通的人间温暖。孤独是把他人接纳到自我之中的欲望,它寻求的是理解。
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 庸人无聊,天才孤独,人人都有寂寞的时光。
无聊是喜剧性的,孤独是悲剧性的,寂寞是中性的。
无聊属于生物性的人,寂寞属于社会性的人,孤独属于形而上的人。
心灵的孤独与性格的孤僻是两回事。
孤僻属于弱者,孤独属于强者。两者都不合群,但前者是因为惧怕受到伤害,后者是因为精神上的超群卓绝。
寂寞是决定人的命运的情境。一个人忍受不了寂寞,就寻求方便的排遣办法,去会朋友,谈天,打牌,看电视,他于是成为一个庸人。靠内心的力量战胜寂寞的人,必是诗人和哲学家。
老是听别人发表同样的见解和感叹,我会感到乏味。不过我知道,在别人眼里我也许更乏味,他们从我这里甚至连见解和感叹也听不到,我不愿重复,又拿不出新的,于是只把沉默给他们。与人共享沉默未免太古怪,所以,我躲了起来……
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愿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
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也许,两个人之间的外在距离稍稍大于他们的内在距离,能使他们之间情感上的吸引力达到最佳效果。形式应当稍稍落后于内容。
实际上并非心心相印的人,倘若形影不离,难免会互相讨厌。
爱可以抚慰孤独,却不能也不该消除孤独。如果爱妄图消除孤独,就会失去分寸,走向反面。
分寸感是成熟的爱的标志,它懂得遵守人与人之间必要的距离,这个距离意味着对于对方作为独立人格的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独处的权利。
这是一个孤独的人。有一天,世上许多孤独的人发现了他的孤独,于是争着要同他交朋友。他困惑了:他们因为我的孤独而深信我是他们的朋友,我有了这么多朋友,就不再孤独,如何还有资格做他们的朋友呢?
你们围着他,向他喝彩,他惶恐不安了。你们哪里知道他心中的自卑,他的成就只是做出来给自己看的,绝没有料到会惊动你们。
“假如把你放逐到火星上去,只有你一个人,永远不能再回地球接触人类,同时让你长生不老,那时你做什么?”
“写作。”
“假如你的作品永远没有被人读到的希望?”
“自杀。”
我相信,一颗优秀的灵魂,即使永远孤独,永远无人理解,也仍然能从自身的充实中得到一种满足,它在一定意义上是自足的。但是,前提是人类和人类精神的存在,人类精神的基本价值得到肯定。惟有置身于人类中,你才能坚持对于人类精神价值的信念,从而有精神上的充实自足。优秀灵魂的自爱其实源于对人类精神的泛爱。如果与人类精神永远隔绝,譬如说沦入无人地带或哪怕是野蛮部落之中,永无生还的希望,思想和作品也永无传回人间的可能,那么,再优秀的灵魂恐怕也难以自足了。
孤独者必不合时宜。然而,一切都可以成为时髦,包括孤独。
语言是存在的家。沉默是语言的家。饶舌者扼杀沉默,败坏语言,犯下了双重罪过。
真实是最难的,为了它,一个人也许不得不舍弃许多好东西:名誉、地位、财产、家庭。但真实又是最容易的,在世界上,惟有它,一个人只要愿意,总能得到和保持。
人不可能永远真实,也不可能永远虚假。许多真实中一点虚假,或许多虚假中一点真实,都是动人的。最令人厌倦的是一半对一半。
一个人可以承认自己有种种缺点,但决不肯承认自己虚伪,不真诚。承认自己不真诚,这本身需要极大的真诚。有时候一个人似乎敢承认自己不真诚了,但同时便从这承认中获得非常的满足,觉得自己在本质上是多么真诚,比别人都真诚:你们不敢承认,我承认了!于是,在承认的同时,也就一笔抹杀了自己的不真诚。归根到底还是不承认。对虚伪的承认本身仍然是一种虚伪。
真正打动人的感情总是朴实无华的,它不出声,不张扬,埋得很深。沉默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
纯洁做不到,退而求其次——真实。真实做不到,再退而求其次——糊涂。可是郑板桥说:难得糊涂。还是太纯洁了。
一个人为了实现自我,必须先在非我的世界里漫游一番。但是,有许多人就迷失在这漫游途中了,沾沾自喜于他们在社会上的小小成功,不再想回到自我。成功使他们离他们的自我愈来愈远,终于成为随波逐流之辈。另有一类灵魂,时时为离家而不安,漫游愈久而思家愈切,惟有他们,无论成功失败,都能带着丰富的收获返回他们的自我。
我心中有一个声音,它是顽强的,任何权势不能把它压灭。可是,在日常的忙碌和喧闹中,它却会被冷落、遗忘,终于喑哑了。
在人生的舞台上,我们每个人都在忙忙碌碌地扮演自己的角色,比真的演员还忙,退场的时间更少。例如,我整天坐在这桌子前,不停地写,为出版物写,按照编辑、读者的需要写。我暗暗怀着一个愿望,有一天能抽出空来,写我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写我心中的那个声音。可是,总抽不出时间。到真空下来的时候,我就会发现,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写什么,我心中的那个声音沉寂了,不知去向了。
别老是想,总有一天会写的。自我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支使的侍从,你老是把它往后推,它不耐烦,一去不返了。
我要为自己定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惟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那个在无尽的道路上追求着的人迷惘了。那个在无路的荒原上寻觅着的人失落了。怪谁呢?谁叫他追求,谁叫他寻觅!
无所追求和寻觅的人们,决不会有迷惘感和失落感,他们活得明智而充实。
我不想知道你有什么,只想知道你在寻找什么,你就是你所寻找的东西。
我们的内心经历往往是沉默的。讲自己不是一件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的容易的事,它需要某种境遇和情绪的触发,一生难得有几回。那些喜欢讲自己的人多半是在讲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另一方面呢,我们无论讲什么,也总是在曲折地讲自己。
人不易摆脱角色。有时候,着意摆脱所习惯的角色,本身就是在不由自主地扮演另一种角色。反角色也是一种角色。
一种人不自觉地要显得真诚,以他的真诚去打动人并且打动自己。他自己果然被自己感动了。
一种人故意地要显得狡猾,以他的狡猾去魅惑人并且魅惑自己。他自己果然怀疑起自己来了。
潇洒就是自然而不做作,不拘束。然而,在实际上,只要做作得自然,不露拘束的痕迹,往往也就被当成了潇洒。
如今,潇洒成了一种时髦,活得潇洒成了一句口号。人们竞相做出一种自然的姿态,恰好证明这是一个多么不自然的时代。
什么是虚假?虚假就是不真实,或者,故意真实。“我一定要真实!”——可是你已经在虚假了。
什么是做作?做作就是不真诚,或者,故意真诚。“我一定要真诚!”——可是你已经在做作了。
对于有的人来说,真诚始终只是他所喜欢扮演的一种角色。他极其真诚地进入角色,以至于和角色打成一片,相信角色就是他的真我,不由自主地被自己如此真诚的表演所感动了。
如果真诚为一个人所固有,是出自他本性的行为方式,他就决不会动辄被自己的真诚所感动。犹如血型和呼吸,自己甚至不可觉察,谁会对自己的血型和呼吸顾影自怜呢?(写到这里,发现此喻不妥,因为自从《血型与性格》、《血型与爱情》一类小册子流行以来,果然有人对自己的血型顾影自怜了。姑妄喻之吧。)
由此我获得了一个鉴定真诚的可靠标准,就是看一个人是否被自己的真诚所感动。一感动,就难免包含演戏和做作的成分了。
真正有独特个性的人并不竭力显示自己的独特,他不怕自己显得与旁人一样。那些时时处处想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一些虚荣心十足的平庸之辈。
质朴最不容易受骗,连成功也骗不了它。
“以真诚换取真诚!”——可是,这么一换,双方不是都失去自己的真诚了吗?
真诚如果不讲对象和分寸,就会沦为可笑。真诚受到玩弄,其狼狈不亚于虚伪受到揭露。
文人最难戒的毛病是卖弄。说句公道话,文字本身就诱惑他们这样做。他们惯于用文字表达自己,而文字总是要给人看的,这就很容易使他们的表达变成一种表演,使他们的独白变成一种演讲。他们走近文字如同走近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口,不由自主地要摆好姿势。有时候他们拉上窗帘,但故意让屋里的灯亮着,以便把他们的孤独、忧伤、痛苦等等适当地投在窗帘上,形成一幅优美的剪影。即使他们力戒卖弄,决心真实,也不能担保这诉诸文字的真实不是又一种卖弄。
这是一位多愁善感的作者,并且知道自己多愁善感,被自己的多愁善感所感动,于是愈发多愁善感了。他在想像中看到读者感动的眼泪,自己禁不住也流下感动的眼泪,泪眼蒙■地在稿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有做作的初学者,他其实还是不失真实的本性,仅仅在模仿做作。到了做作而不自知是做作,自己也动了真情的时候,做作便成了本性,这是做作的大师。
真诚者的灵魂往往分裂成一个法官和一个罪犯。当法官和罪犯达成和解时,真诚者的灵魂便得救了。
做作者的灵魂往往分裂成一个戏子和一个观众。当戏子和观众彼此厌倦时,做作者的灵魂便得救了。
角色在何处结束,真实的自我在何处开始,这界限常常是模糊的。有些角色仅是服饰,有些角色却已经和我们的躯体生长在一起,如果把它们一层层剥去,其结果比剥葱头好不了多少。
演员尚有卸妆的时候,我们生生死死都离不开社会的舞台。在他人目光的注视下,甚至隐居和自杀都可以是在扮演一种角色。
也许,只有当我们扮演某个角色露出破绽时,我们才得以一窥自己的真实面目。
刻意求真实者还是太关注自己的形象,已获真实者只是活得自在罢了。
在精神领域的追求中,不必说世俗的成功,社会和历史所承认的成功,即便是精神追求本身的成功,也不是主要的目标。在这里,目标即寓于过程之中,对精神价值的追求本身成了生存方式,这种追求愈执著,就愈是超越于所谓成败。一个默默无闻的贤哲也许更是贤哲,一个身败名裂的圣徒也许更是圣徒。如果一定要论成败,一个伟大的失败者岂不比一个渺小的成功者更有权被视为成功者?
我剪除哲学的晦涩,为它嫁接上诗的含蓄。
有的人喜欢用哲学语汇表达日常的体验,我喜欢用日常语汇表达哲学的体验。
人们厌恶了大而无当的体系、言之无物的长文。
新鲜的感受有活泼的生命,硬要把它钉在体系的框架上,只成了死去的标本。深刻的哲理有含蓄之美,硬要把它溶解和稀释在长篇大论中,只剩下了一杯白开水。
哲学家在大海边漫步、沉思,把珠贝拾回家珍藏起来,却把灰色的海滩留给读者。
我听见大海在呼喊:还我珠贝!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最古老的哲学作品都是格言体或诗歌体的。从什么时候起,哲学板起了论文的刻板面孔?
古希腊有隐逸哲人,有逍遥学派、花园学派,哲学家们在户外、在大自然中思考宇宙和人生。我猜想,哲学完全学院化、体系化是中世纪神学兴起以后的事情,随着哲学所追问的那个“绝对”化身为上帝被关进教堂的四壁,哲学家们也就作为上帝的仆人被关进了学院的四壁,专事构造体系以论证上帝的权威。上帝死了,但仆人积习难改,总要论证点什么。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如果说体系巨构犹如巍峨的哥特式教堂或现代摩天大楼,那么,好的哲理散文就像一片清新的原野,当我从前者步入后者时,顿觉精神爽朗,新鲜空气扑鼻而来。
我工作了一整天。我的工作是研究哲学,也就是说,对别人的思想进行搜集、整理、分析、评论,写出合乎规范的“论文”。现在我累了,我决定把夜晚留给自己,轻松地休息一下。于是,我翻开了蒙田的随笔,读上几页,或者翻开我的小本子,写下自己的随感。这当然不算研究哲学,可是我觉得自己比白天研究哲学时更是个哲学家了……
我于哲学一直是个闲人游客,凡见挂有“闲人莫入”、“游客止步”招牌的严肃去处,便知趣地规避。我怕那里面的气氛对我的健康和我的哲学均为不利。
有的人惯于从一小点感受演绎出一大篇玄妙的哲理。可惜的是,在这座他自己营造的哲学迷宫里,他自己也常常迷路,找不到充当他的向导的那一小点感受了。
新的哲学理论层出不穷。在我看来,其中只有很少的哲学,多半是学术。随着文明的进化,学术愈来愈复杂了,而哲学永远是单纯的。
我深信哲学家与艺术家是相通的。诗人的心灵,哲学家的头脑,这两样东西难道能够分开吗?对人生的强烈感受难道不是必然会导致对人生秘密的探索吗?艺术难道不就是对人生之谜的解答吗?艺术家和哲学家是气质相似的人,他们都是不实际、不世故的,进入他们视野的是人生和宇宙的大问题。
艺术与性,哲学与死,均有不解之缘。艺术用审美净化性的烦恼,哲学用智慧净化死的恐惧。但是,性的癫狂一方面给人以个体解体即死的体验,另一方面又是种族生命延续即抗拒死的惟一手段。所以,性兼是死和死的拯救。那么,艺术是否也兼是哲学和哲学的拯救呢?
诗借瞬时把握永恒。哲学想直接把握永恒,但做不到,最后只好向诗求援。
春天是诗人的季节,秋天是哲学家的季节。
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当一颗敏感的心灵被根本性的疑问刺伤,因而寻求治疗的时候,它就会走向哲学。有一种不寻常的激情非人类脆弱的心灵所堪忍受,哲学是对这种激情的治疗。但是,治疗并非熄灭激情,使心灵归于冷漠麻痹。诗宣泄激情,哲学则把激情转向深沉的思考。
一个小女孩坐在洒满阳光的台阶上,眯缝着眼睛,一个朦胧的疑问在她的小脑瓜里盘旋:“我怎么会到这世界上来的?”
我悄悄走过她的身旁,回到屋里,把所有的哲学书籍都藏了起来。
福克纳在加缪猝死那一年写道:加缪不由自主地把生命抛掷在探究惟有上帝才能解答的问题上了。其实,哲学家和诗人都是这样,致力于解开永无答案的人生之谜,因而都是不明智的。也许,对人来说,智慧的极限就在于认清人生之谜的无解,因而满足于像美国作家门肯那样宣布:“我对人生的全部了解仅在于活着总是非常有趣的。”
正常人只关注有法可想的事情,哲学家总是关注无法可想的事情,二者的区别即在于此。
一种回避生命的悲剧性质的智慧无权称作智慧,只配称作生活的精明。
凡是有良好的哲学悟性的人,必定有过对于死亡的隐秘体验和痛苦觉悟。这种体悟实质上是一切形而上思考的源头,不从这源头流出的思考就决非真正形而上的。因此,差不多可以把对死亡的体悟看做衡量一个人的哲学悟性的标志。
有的人很聪明,很有理解力,甚至也很真诚,但没有对死亡的体悟,你就很难和他作深入的哲学对话。
人们常说,哲学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其实,哲学与时代之间的关系决非这样简单。有时候,哲学恰好是非时代(永恒)、反时代(批判)的,它立足于永恒之根本,批判时代舍本求末的迷途倾向。
哲学不是公共事业,而是属于私人灵魂的事情。
任何一种哲学的核心都是非政治的,政治色彩仅是附着物。绝对,终极,永恒,——怎么能是政治的呢?
哲学是一个产妇,从她腹中孕育出了一门门具体科学。哲学的每一次分娩都好像要宣告自己的末日,但哲学是永存的,这位多产的母亲一次次把自己的子女打发走,仿佛只是为了不受他们的搅扰,可以在宁静的独处中悠然思念自己的永恒情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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