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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以令人信服的观点,纠正了《魔鬼经济学》过分简化的分析方法及其内在缺陷。约翰·洛特总能以令人钦佩的视角,用最正统经济学的理论推翻所谓的常理。
——默里·魏登堡
前里根政府首任经济顾问委员会主任、华盛顿大学教授
本书以令人震撼的说服力告诉我们,成功的经济到底是如何运行的:它需要自由的思维,自由的市场和自由的交换。约翰·洛特为我们一针见血地揭示出其中的奥妙。
——约翰·法得
《华尔街日报》专栏作家、《盗窃选举》作者
本书的作者约翰·洛特博士,坚持原芝加哥学派的理论观点。在这本书里,洛特对列维特在《魔鬼经济学》提出的诸多观点表示不以为然,并针锋相对地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和分析。
——郑磊博士
青年经济学者、资深战略与资本市场专家
尽管相反的证据几乎无处不在,无穷无尽,但是在我们这个国度里,依然有众多精英,包括学者、新闻记者、政治家和作家,在固执己见地大声高呼:自由企业并不中用。他们义无反顾地主张加强政府管制和集中规划。
在《自由经济学》一书中,约翰·洛特为我们驱散了神话的迷雾,让“传统思维”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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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们所谓的种种常识,竟是谬误?管制房价不仅害死人还害死猫!垄断与价格歧视也会增进你的个人福利!餐馆里的晚餐当然比午餐更贵!酒吧、餐馆中酒品的昂贵都是理所应当的!信誉可以让eBay卖家抬高商品价格!女性获选举权,导致美国政府规模扩大13!平等雇佣导致了犯罪率的上升!“市场失灵”只是面具!政客们不会把拉选票的希望放在资助者手中!堕胎法无法把罪犯扼杀在子宫里!
约翰·洛特一针见血:自由市场是社会公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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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翰·洛特John R.Lott.Jr
零分教授
捍卫自由市场的斗士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哲学博士
美国量刑委员会前首席经济学家
马里兰大学基金会前资深研究员
1987年初,他为取消财产税到处奔走呐喊的行动激怒了校方,在其所就职大学的教员评估中,他的与非学术界沟通能力的“拓展”项目,得了整个经济系中唯一的零分。
他先后就职于芝加哥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沃顿商学院以及休斯敦莱斯大学,著有《对枪支的偏见》The Bias Against Guns和《枪支对犯罪的抑制性作用》More Guns Less Crime。他的文章多次被刊登在《华尔衔日报》、《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等权威媒体上。
他逆流而上,高声疾呼:自由市场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有其必然性,政府的过度干预只会扭曲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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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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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第1章 敲诈:似是而非
油价攀升是好事
垄断与价格歧视也会增进社会福利
餐馆的晚餐为何更贵
登机前的机票为何更贵
加油站价差的秘密
掠夺性定价并非易事
“市场失灵”的面具
法外开恩并非好事
第2章 声誉:市场的赏罚令
诚信是社会筛选的标准
竞选捐款取决于政治理念
竞选财务改革束缚了政治民主
竞选支出大增源于政府的膨胀
双重给予的神话
名誉扫地的代价
声誉:企业诚实的动力所在
第3章 政府:无为乃大
来吧,来搭便车吧
多样化持股:企业增值的保证
政府掠夺者和私人羔羊
执业许可:当代的行会体系
禁烟法案:适得其反
第4章 罪与罚:把罪犯扼杀在子宫?
犯罪率为何下降
堕胎与平等雇佣导致了犯罪率的上升
加大法律惩罚控制了犯罪率
对犯罪率不关痛痒的因素
第5章 功与过:做得太多
女性投票与政府膨胀
抓住降低投票率的罪魁祸首
被操纵的投票机器
选民欺诈行为
无处不在的媒体偏见
从校园开始的信息控制
后记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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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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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委员会似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汉斯·佛斯曼Hans Forssman和因加·苏维Inga Thuwe的影响。这两位学者对1939-1941年被瑞典哥德堡医院拒绝堕胎的女性所生育的188名孩子进行了研究。他们为这些“本不想要”的孩子进行比较研究,而比较的对象则是在他们之后正常出生的孩子。研究发现,这些“本不想要”的孩子更有可能生长在不利的生活环境中,比如说父母离异,或被送到孤儿院。而且他们更有可能行为不轨,或在学校捣乱。遗憾的是,两位学者并没有调查这些孩子是不是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或者仅仅与之相关,也许一个家庭的贫困是导致这些反常行为真正的原因,而寻求堕胎的女性更可能是穷人。
然而,这个论点在堕胎合法化的支持者当中也逐渐趋于明朗。在20世纪60和70年代,也就是在罗伊诉威德案之前,堕胎权的提倡者把各种社会问题一股脑地归结于那些“多余”的孩子,包括犯罪和精神病。此外,他们还发现,“‘多余’的孩子更有可能被遗弃、冷落和虐待”,他们很容易陷入“吃不饱,穿不暖,无家可归”的境地。因此,有人提出,通过堕胎,从人口中消除这些“本不想要”的孩子是一件让社会更加安全的益事。
最近,经济学家约翰·多诺休John Donohue和史蒂芬·列维特Steven Levitt自佛斯曼和苏维之后,首次提出了证明堕胎可以减少犯罪的系统性论据。他们认为,20世纪90年代犯罪率的下降,主要归功于1970年实行的堕胎合法化——当时,各州已先后宣布解除对堕胎的限制,尤其是在1973年,罗伊诉威德案促使其他各州全部实行堕胎合法化。他们宣称,这一措施的效果令人吃惊,这两个人把1991—1997年期间“案件减少量的一半”以及81%的谋杀案下降比例,归结于堕胎数量在20世纪70年代初到中期的增长。他们肯定以为自己找到了减少犯罪的灵丹妙药。
“多余”的孩子与犯罪之间的理论联系非常简单,而且非常明显。大多数反对这一论断的人都是从道德角度出发的,而非反驳其论据。但是,无论人们如何看待道德因素的重要性,声称堕胎能预防某些谋杀和挽救生命的说法,至少会让一部分人重新审视他们的主张。遗憾的是,最初的论点从来就没有承认过堕胎可能会给犯罪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当我们回头剖析这些数据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个观点在实证上根本就站不住脚。
我们首先看看70年代初美国整体的堕胎状况,也就是说,被多诺休和列维特视作为减少未来犯罪率奠定基础的这段时期。应该指出的是,与大多数人的想象完全不同的是,早在70年代初之前,美国法律也并没有全面禁止堕胎。尽管存在严格的法规,但堕胎在某些条件下,比如,在孕妇的健康或生命面临危险时还是合法的。在某些州,医生在解释这些法律条款时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在罗伊诉威德案之前,堕胎比大多数人想象的更为普遍。实际上,在1970—1973年,也就是堕胎在5个州“合法化”,但在其他州仍被“禁止”的这段时间,在某些实行“禁止堕胎”的州,其堕胎率甚至要高于实行堕胎合法化的州。例如,1971年,堪萨斯州每1000例生育中就有277次堕胎,对于这个数字,即使是那些实行合法堕胎的州,比如说阿拉斯加利福尼亚州160次、夏威夷261次和华盛顿265次,也望尘莫及。高堕胎率在其他实行禁止堕胎的州也屡见不鲜,比如说华盛顿特区703次、新墨西哥219次和俄勒冈州206次。多诺休和列维特的主要问题在于,他们错误地假设:所有“禁止堕胎”的州在1973年都没有出现合法堕胎,因而以错误的统计方法来研究这个问题。
P1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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